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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杜律师: 本人于2015.5.3日发生全责交通事故(开车门碰擦骑车人),今天收到金山法院初审判决书,因发生交通事故时我的行驶证有效期过了3天(有效期4.30日),5.4日车辆通过检验,平安保险公司以此理由拒付第三者责任险。请教:我准备上诉,不知是否赢诉,心里没底,我该怎么做,叩谢!

您好,行驶证过期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建议积极维权,上诉才有机会,不要想太多。 个人的意见是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是过期并没有增加保险标的的风险而且过期本身与交通事故之间也没有因果关系。

回复时间:2016-01-08 回复律师:上海杜继业律师 咨询热线:136-119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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