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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31号,我无聊的时候看见电视广告一部手机,别人送过来的时候说手机是假的我就没有要,厂家把我告到了上海市诉讼局要告我,有个叫汪强的主任说让我用一半的价格买下那件商品就没事,我买了,可现在又要我买别的,不然就要告我,把我关起来学习三个月的法律知道,三个月才可以回家,他是不是真的会告我,我要不要坐牢?
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既然对方提供的手机是假的,您完全可以不理会对方。 即使是真的手机,也只是民事责任,不可能会坐牢。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2015-10-30 回复律师:上海杜继业律师 咨询热线:136-1198-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