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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探讨:小孩在火锅店乱跑,被烫伤,家长要求店家赔29万,合理吗?

来源:原创作者:杜继业律师团队时间:2017-12-18

社会热点探讨:

近日,上海一家火锅店内,一个小男孩火锅店内奔跑时,转角撞上了端着一锅滚烫的锅底的传菜员。小孩被汤烫成三级烫伤,面积达5%。过了三个月,男孩家属认为火锅店管理有疏漏,开始要求赔18万,后来增加到29万。对于这一事件。是该各打五十大板,还是主要怪家长没尽到看护责任,还是店家应该乖乖掏钱呢?

 

 上海杜继业律师团队就该事件发表看法如下: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火锅店作为经营者对来店消费的顾客(包括顾客携带的未成年孩子)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是,该保障义务应该限于合理限度之内,而不是在店内受伤,店家就必须要赔偿。

相信如何认定“合理限度”将是本案的争议焦点。对此,法律并没有对该限度进行细化,实务中要靠法院自由裁量权。理论上,有个“善良家父”标准,笔者认为是比较恰当的。也就是说,商家如果已经尽到一个善良父亲应该做到的注意义务,则属于“合理限度”的注意义务。

虽然本案所知信息不多,但是文中提到“小男孩火锅店内奔跑”,而且与小男孩随行的家人是否也应该注意到在火锅店奔跑有可能产生风险呢?自己的“善良父亲”都没有注意到保护孩子,是不是火锅店就可以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我们认为火锅店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理由是:所谓的“善良家父”标准应该是指绝大多数的家长,而不包括个别粗心的家长。而所有的火锅店都应该注意到的合理限度的注意义务一般可以包括:

1)在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后者可以使用广播,提醒顾客尤其未成年人注意安全,不要在店内奔跑;

2)对于奔跑的孩子店内的人员应该进行必要的个别提醒;

3)尤其重要的是,对于滚烫的锅底,可以采用密闭的容器装盛,然后再倒进火锅中;

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遇到奔跑的孩子,服务员也可以停下来,提醒孩子离开后再继续走。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家长也不能放任孩子在店内奔跑,这里毕竟不是游乐场。自己孩子的安全,应该比火锅店想得更周到。以上可以看出,火锅店和受伤孩子的家长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应该是一方承担。至于承担责任的比例,需要在查明细节的基础上确定。当然,具体比例的确定,难免会有一定的主观因素。

最后,我们想说明的是,法律对该类侵权责任的认定结果,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相关。一方面,如果对商家作更严格的要求,商家就会在安全保障方面投入更多,消费者也可以更安全。另一方面,在商家在安全保障方面大幅增加安全保障的投入的同时,必然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此,两者之间要达到一个平衡,也要与我们的国情相符合。

/杜继业(上海市专职律师,民商法学硕士,微信:ad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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