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局新出台的户口迁移管理规定会对二手房户口迁移问题产生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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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继业律师团队
  • 2018-03-19

2018年3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对《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与二手房相关的内容是第三十二条,该条规定房屋所有权因交易发生转移后,新的权利人可以直接向辖区派出所申请将原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原有户口人员拒不迁出的,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

这对二手房交易来说,真是一个喜大普奔的事。之前,二手房交易中户口问题是一个令人非常头疼的事,因为原户口人员只要因故没有迁出,就无法强制迁出,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迁出的,法院对这一诉请也不予受理。因此,对于无法迁出原有户口的二手房,往往会大幅度地低于市场价出售。

而新的规定出台后,二手房将不会再因户口问题影响其价格。对此,上海市房管部门也相应地修改了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关于新的户口迁移规定是否使用因为离婚而分割房产的情况,《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并没有明确。从条文内容看,第三十二条提到的原因只涉及到“交易”,而离婚而导致的房产分割应不属于“交易”。这部分该如何处理,要看公安部分随后制定的内部操作细则,在此阶段我们无法得知该如何操作,但可以在新规实行之后咨询辖区派出所或者公安局的人口办。

文/杜继业(上海市专职律师,民商法学硕士,微信:ad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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